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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六周国旗下讲话

作者:陈伟平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260    更新时间:2016-3-30

 

安全伴成长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604班任紫凤

同学们每天在学校的时间很长,在校内也能遇到很多和安全有关的问题,校内安全涉及范围很广,包括用火用电安全、集体活动和劳动安全等诸多方面,本周是安全教育周,希望大家以预防为主,避免发生意外。

一、校内安全

1、上下楼梯靠右边走,不许跑,不许拥挤抢先,不许在楼梯内打闹、乱跑、做游戏、做体育活动。

2、不攀爬护栏,不向楼下吐痰、丢东西,无事不到其它楼层乱窜。

3、课余时不乱攀爬桌凳、追逐打闹;不乱摸电器、电器开关;发现电器、电线、开关插座等有埙坏及时报告,不乱动。

4、实验课,听从老师指挥,不乱动实验仪器和化学药品。

5、不到操场玩树枝、木棍、砖块等;不攀爬车棚、围墙;不在国旗台上及其周围玩耍;不做危险游戏。参加升旗仪式、做操等集体活动,要遵守纪律、听从指挥,按要求集合、行动、疏散、撤离;不携带、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。

6、上厕所要注意安全。

7、体育课要在老师的指挥下有秩序地活动,要注意安全。

二、交通安全

1、在马路上要靠右边走,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,还有被撞到的危险。

2、走路时,不要边走边玩,也不要边走边看书。

3、不要在路上打闹、玩游戏。

4、不能在马路上骑车。

5、不乘坐非营业车辆。

三、清明节的安全

中华民族有在冬至、春节、清明祭祖,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,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,以免酿成森林火灾。请您在祭祖、上坟时,做到下列事项:

1、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“六不准”规定。劝长辈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;不准在野外点荒火;不准烧田坎、烧田草;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;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;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、鞭炮和烧纸点烛。

2、清明节上坟祭祖时,严防山林火灾发生。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,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,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

3、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。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、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,以消除火灾隐患。

4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0电话报警。严禁独自一人扑火,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、儿童、中小学生上山扑火。造成森林火灾,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。

同学们,生命是美好的,生活是多姿多彩的,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。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,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,作到警钟长鸣!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。

 

文章录入:陈伟平    责任编辑:陈伟平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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